2008/3/20

慈濟=大愛!!

慈濟大愛」跟「大愛無線」計程隊,兩者之間有沒有關係,容易讓人混淆;慈濟大愛認為大愛計程車隊的名稱,跟他們太類似,因此要求經濟部撤銷對方的商標權,大愛無線不服打起行政訴訟;高等行政法院認為,應要給全球知名的慈濟更大商標保護,因此判決大愛計程車隊敗訴。

慈濟真是越來越…,"大愛"這2個字又不是專門為他設計的,憑什麼要求別人不能使用,這個行為就像是"營利事業"為了自身的利益而將某些特定的字註冊,不讓其他人使用。法院也好笑,什麼叫做更大的商標保護,既然人家已經拿到商標權了,為何又要撤銷,又不偷不搶不騙。
仗著自己有名勢力大就這樣,這還叫"慈濟"、"大愛"!真是個掛著慈善招牌的流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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